超省錢台灣租車網

 找回密碼
 立即註冊
查看: 635|回復: 0
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

門沒撬開就被逮 賊獲判無罪

[複製鏈接]

2萬

主題

2萬

帖子

50

積分

註冊會員

Rank: 2

積分
50
跳轉到指定樓層
樓主
發表於 2018-2-5 11:28:17 |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|倒序瀏覽 |閱讀模式
門沒撬開就被逮 賊獲判無罪
侵門東區燒肉踏戶,只要還沒下手都不算偷?彰化縣40歲王姓男子半夜持菜刀,準備侵入民宅偷竊,因屋主機警,鋁門還沒撬開就被警察逮個正著,彰化地檢署依加重竊盜罪起訴,但彰化地院認為王嫌無實際竊盜行為,判決無罪。
判決書指出,今年3月21日凌晨,王男開車到洪宅附近,翻過農田,手持菜刀撬開鐵盒,按遙控器開啟鐵捲門,獨自在1樓睡覺的洪男被聲響驚醒,透過監視器畫面,驚見屋外有一蒙面男子正持菜刀破壞大門,旋即報警,王男門沒撬開,就被員警逮捕。
被告坦承持菜刀前往洪宅,但堅決否認犯行,辯稱當晚吃完安眠藥,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,沒有要偷東西。訊後被彰化地檢依加重竊盜罪起訴。法官雖認為,從被告認識被害人、也知其家中放置值錢藝品,半夜欲擅自入內,依日常生活經驗判斷,可確認被告意在行竊。
但法官引用《刑法》竊盜及未遂罪定義,認為被告雖有竊盜犯意、也有攜帶凶器,但在尚未著手於竊盜行為前就被逮,不能以竊盜或未遂犯論處,基於「罪證有疑、利於被告」,判處王男無罪,仍可上訴。
回復

使用道具 舉報

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| 立即註冊

本版積分規則

Archiver|手機版|小黑屋|超省錢台灣租車網

GMT+8, 2024-12-26 23:36 , Processed in 0.031794 second(s), 17 queries .

Powered by Discuz! X3.4

© 2001-2017 Comsenz Inc.

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